永和區林姓幼童(1 歲 8 個月)在保福路垃圾場被三隻浪犬咬至重傷,引發全省關注。
三隻狼犬為杜賓、洛威拿混種,其中一隻有懷孕跡象。劉姓原主人於去年元月死亡後,有鄰居和一米姓拾荒老人不定時餵養,稱平時不會咬人,猜想可能太餓才咬人。台大家畜醫院院長陳光陽不同意因飢餓的說法,有些狗本來就會欺負人。
幼童被叼離約 50 公尺,小腸被拖出 80 公分,手術後總長剩一半,第二天郝柏村探望時已恢復神智清醒。
當時縣長為尤清,去年 9/1 永和市才成立北縣第一支捕犬隊,已捕犬 400 多隻,捕犬隊稱不可能為全市野狗行為負責。
此為《動保法》立法關鍵由來,因缺乏管理法源,行政院下令農委會處理,而開始研擬《動保法草案》
可參考 2022-12-28 犬隻族群管理公共政策討論協作會議 北大張惠東教授整理 / 網友整理逐字稿
以及農業部「動物保護法」之執行成果及展望 前言:
「民國 81 年初,在花蓮縣、新竹縣、台北縣等轄區內連續發生三起犬隻咬死幼童事件」(註:應未致命)
1/15 中國時報(綜合新聞,5版)
尤清得知永和一幼童遭咬傷後,派人前往醫院慰問傷者,並重申成立捕犬隊的決心,以掃除各鄉公所過去因外包承攬處理低效率的情形。
據縣議員反應,有些清潔隊捕捉野犬,卻又把狗載到垃圾場,並未撲殺,幾天後這些狗又回到社區來,製造髒亂,浪費人力物力,卻沒解決問題。
縣環保局有關北縣野犬捕捉作業,該局曾於 80 年度編列預算 70 萬,補助公所購置捕捉機具,81 年度編列 70 萬,被議會以執行不力刪除。將於 82 年編列經費 300 萬成立「野犬捕殺中心」,巡迴各鄉鎮市會同清潔隊全力執行。
同版《野犬逐年遞增 環保單位捕不勝捕》環保署已明確強調捕犬來不及,必須做源頭管理(條目)。
1/24 聯合報 13 版《愛狗 先學愛人》記述有許多自稱「愛狗人士」民眾去電醫院責罵林小弟家人,認為造成這幾天許多野狗遭捕殺。林小弟當時頭部仍有積水,驗出細菌、進食仍會吐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