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NR 入法是過時觀念,動團早就說不要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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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TNR 入法」由來已久,至少 90 年代各地就常有議論,要政府負起責任(註:養狗從來不是政府的責任)
立院 2010 以來也提案過好幾次,領銜委員不分黨派:
王進士(國)、林岱樺(民)、黃文玲(台聯)、蕭美琴(民)、吳焜裕(民)、鄭麗文(國)、江永昌(民)
黃偉哲每次都有連署
https://i.meee.com.tw/k3UbOmt.png
第 10 屆不是他任期,當選市長了,台南災情繼續臥床
動團也早就聲明過,不支持或不必入法
動法盟成員:
https://i.meee.com.tw/VCX6V9W.webp
「TNR 入法」如果只處理「R = 棄養」疑慮,說不定早就通過,但提案老是走向「絕育後就地放養」模式,挾帶照顧條款、廢除愛媽責任,在管理鬆散的現狀下,只會變成流浪動物常態化
立院 2010 以來也提案過好幾次,領銜委員不分黨派:
王進士(國)、林岱樺(民)、黃文玲(台聯)、蕭美琴(民)、吳焜裕(民)、鄭麗文(國)、江永昌(民)
黃偉哲每次都有連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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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0 屆不是他任期,當選市長了,台南災情繼續臥床
動團也早就聲明過,不支持或不必入法
動法盟成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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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TNR 入法」如果只處理「R = 棄養」疑慮,說不定早就通過,但提案老是走向「絕育後就地放養」模式,挾帶照顧條款、廢除愛媽責任,在管理鬆散的現狀下,只會變成流浪動物常態化